跳到主要內容區

有關媒體報導本校生物科技館污染之澄清說明

  1. 本校生物科技館(舊稱:輻生館)確實於1978年建造期間遭受銫-137污染。依據 1990 年本校五人專案小組所撰寫之「校園輻射污染調查報告」顯示,該銫-137射源係高雄劉姓醫師於 1965年自國外自行購入,並暫存於永和其弟家中。直到 1970 年,劉醫師為啟用該射源而雇車前往清華大學同位素館欲進行分裝使用,本校保健物理人員在射源抵達時的偵測過程發現裝置射源的容器表面輻射劑量甚高,懷疑銫-137 射源鉛罐破損污染,隨即通報原能會,並應原能會要求保管該射源,同時支援人力到永和劉家,監督挖掘污染地區的泥土、混凝土、磚瓦及其他污染物,盛於 34桶55加侖汽油桶中,雇用卡車運回清華大學一併保管。生物科技館建造期間,因夏季經常性缺水,工程承包工擅自於引水注入射源貯存溝槽,並取水混合水泥做為該館舍窗戶修補之用途,造成該館舍污染。
  2. 本校發現污染後隨即積極進行除污敲除與輻射防護補強措施,同時展開全面性污染偵測。敲除所產生的放射性廢棄物雖曾短暫貯存於清華校園內,最後仍因生命科學館的興建規劃而全數送至核能研究所貯存(2200桶) ,現在僅剩下生物科技館南館建築本體仍殘留少量銫-137 放射性物質。本校除了長期監測該館舍的污染狀況外,並於 2012 年委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輻射防護協會」進行全館污染偵測,確認全館空間輻射劑量率皆低於 0.5μSv/h,相關測量結果並公布於本校原子科學技術發展中心首頁。
  3. 本校生物科技館之輻防管制完全符合法規要求。依據原子能委員會所公布之「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 12 條規定,一般人員之年劑量限度為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1 毫西弗、或皮膚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 50 毫西弗。若以全年工作或停留2000小時估算(每週5日、每日8小時),由於該館舍之平均空間輻射劑量率低於0.5μSv/h,因而每年進出該館舍之一般人員可能接受之輻射劑量仍低於1毫西弗的法規限值。即使在部分樓梯間有所謂的輻射熱點(臨牆表面輻射劑量率確實可能高於 2μSv/h 以上) ,但這些熱點皆處於地板牆角處,可能影響的身體部位以腳部皮膚為主,即使長時間停留,腳部皮膚所接受的等價劑量仍遠低於 50 毫西弗的法規限值。更進一步,本校為了降低該館舍進出人員的疑慮,除了進行門禁管制之外,並已針對輻射劑量偏高處進行屏蔽改善,同時在周圍張貼相關告示,避免一般人員在此逗留。
  4. 本校嚴重抗議誤導式和臆測式的報導。依據原子能委員會所公布的「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第二條第二項所述:一般人體外暴露之劑量,於一小時內超過0.2 毫西弗(即 200μSv/h)者視為嚴重污染環境,本校生物科技館的平均空間輻射劑量率皆小於 0.5μSv/h,遠低於嚴重污染環境輻射的標準。再者,媒體報導臆測本校 1971 年畢業的數學系校友罹患白血病與此一污染有關,實則在五人專案小組所撰寫之「校園輻射污染調查報告」已說明,本校畢業生中血癌致死者有六位,其中有五位是在 1978 年污染事件以前就畢業,而自 1979年以後畢業之八千多位學生中迄今只有一位血癌致死,並沒有高過預期值。因此在其調查結論亦說明歷年患血癌致死之案件與生物科技館之污染無關。
  5. 本校校園內,除輻射管制區域及生物科技館內的輻射劑量率比一般環境背景值略高之外,其餘館舍及校園環境皆與新竹市區之環境背景輻射相當,不會造成校園師生任何影響。清華大學是一個開放校園,我們隨時歡迎任何單位或個人拿著輻射測量儀器來校園進行檢測,比較台灣各地與清華校園的輻射劑量率。如若您心存疑慮又沒有可測量輻射的儀器,本校也歡迎您與我們聯繫,我們將安排專人為您示範解說。
  6. 清華大學當年基於國家需要及社會責任,暫時保管受污染的射源及廢棄物,後來雖不幸導致生物科技館建造過程受到污染,仍積極進行除污,並在安全無虞的情況下維持該館舍持續運作使用 30 年;目前因校園整體空間使用需求與規劃,已著手進行該館舍拆除前置作業,相信在清華大學的努力及原能會的管制下,該館舍的拆除作業定能在顧及校園師生安全無虞的情況下順利執行。
瀏覽數: